民事诉讼时效期限是三年,在其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保护其合法权益。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以及义务人起开始计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三、诉讼时效抗辩提出时间是什么
诉讼时效抗辩提出时间规定如下:
1.当事人应当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2.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1)是该证据必须是新的证据。
(2)是该证据能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
3.当事人在再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或者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均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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