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所以是否判决离婚与第几次起诉没有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一次起诉离婚会判离婚吗
第一次起诉离婚,能否判离婚,应当根据以下情况来确定:1、人民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发现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的,在调解无效后,应当判决离婚;2、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破裂的,人民法院不会判决离婚。因此第一次起诉离婚,人民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审理情况来确定,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人民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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