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费纠纷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若几个赡养人不在同一地区居住的,可以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赡养费纠纷的管辖法院是如何确认的
赡养费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1、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2、若几个被告不在同一管辖地区的,可以由原告的住所地法院管辖。
赡养费的基本概念如下:
1、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2、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相关法律规定,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3、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条
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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