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通缉是什么部门定
网上通缉的决定权主要由公安机关行使,当犯罪嫌疑人未被抓获且符合通缉条件时,公安机关会将其特征照片及相关信息上传至公安部网站,启动网上通缉程序。
这一措施旨在利用全国范围内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抓捕效率,确保犯罪嫌疑人无处遁形。
二、网上通缉的定义及作用
网上通缉,顾名思义,是指公安机关利用互联网技术,将未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的相关信息,上传至公安部网站或相关公安部门内部网络,以便全国范围内的公安机关和公众能够识别和提供线索,从而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
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扩大信息传播的广度和速度,提高抓捕效率;
2.增强公众参与度,形成全民追逃的态势;
3.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压力,迫使其投案自首或减少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三、网上通缉信息如何公开
关于网上通缉信息的公开,并非所有犯罪嫌疑人的信息都会无差别地向社会全面公开。
1.通常情况下,只有部分重大、要案或社会影响恶劣的A、B级通缉犯的信息,才会在公安部门的公开网页上发布。
2.对于其他级别的通缉犯或案件,其信息的公开范围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以保护案件侦办工作的顺利进行和避免不必要的干扰。
3.尽管网络为公众提供了获取通缉犯信息的渠道,但任何试图非法侵入公安部门内部网络或相关系统以获取更全面信息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并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因此,公众在参与追逃行动时,应遵守法律法规,通过正规途径获取信息并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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