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未同居及男方悔婚都是属于女方要返还彩礼的情形。若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之一的,可以请求返还财产。若不存在上述情形的,则不得请求返还。
一、新娘悔婚彩礼可以要回来吗?
可以。具备如下情况之一的,支付一方有权请求接受一方返还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支付一方可请求对方返还彩礼,且我国民法上并不认可订婚的法律效力,因此任何一方“悔婚”的,支付彩礼一方均有权请求返还彩礼。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双方离婚时,支付一方可请求对方返还彩礼。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双方离婚时,支付一方可请求对方返还彩礼。
二、离婚时可否要求回还礼金
离婚时一般不要求返回礼金,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若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三、结婚后一年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钱要退吗
结婚后一年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钱是否要退,需要根据情况来定。法定返还彩礼的具体情形有: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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