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

2、纯货币补偿,就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
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1:1。
4、由此可见,无论是耕地的征收,还是宅基地与其上房屋的征收,拆迁补偿均与户口没有关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