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违章处理过程中,并非一定要由车主本人亲自前往办理,通常来说,驾驶员只需携带相关证明文件亦可进行办理。
然而,如若涉及到车主自身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则需车主亲自前往现场进行处理。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各位车主能够亲力亲为地处理自身车辆所产生的违章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