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法的强制执行撤销如何申请
民事诉讼法的强制执行撤销申请方式是直接向受理执行申请的法院提出撤销执行的申请即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民事诉讼法的强制执行撤销申请书内容
1.申请人:填写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等基本信息。
2.被申请人:填写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等基本信息。
3.请求事项:明确表述申请撤销强制执行的具体请求,例如请求撤销对被申请人采取的强制措施或请求撤销已经执行的强制执行裁定等。
4.事实与理由:详细说明申请撤销强制执行的原因和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被申请人已经履行了义务、申请人主动放弃了自己的权利等。
5.证据:提供证明申请人请求事项成立的证据,例如相关法律文书、证明材料等。
6.法律依据: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证明申请撤销强制执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7.声明与保证:申请人声明自己提交的申请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在法律程序中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
8.送达方式:注明送达方式,如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以及送达地址和收件人等信息。
9.签字盖章:申请人签名盖章,以证明申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民事诉讼法的强制执行撤销还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吗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申请人撤销了强制执行申请,一般来说是不可以再次申请执行的。但是,如果被申请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申请人可以再次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如果被申请人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执行财产的行为,或者有故意规避执行、妨碍执行等行为,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同时,如果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申请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三章 一般原则 第二百六十八条 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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