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获得的各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税金。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将个人应税所得分为11个类别,按次征收,按月征收和按年征收三种方式确定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一)按次征收个人所得税按次征收时,每次获得的时间为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按次征收的收入是:1、属于一次性收入的劳务报酬收入2、每次出版,发表获得的收入是一次性报酬收入3、以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获得的收入为一次特许权使用费收入4、支付利息、红利、红利时获得的收入为一次利息、红利、红利收入5、每次获得这个收入是偶然收入。(二)按月征收个人所得税分月预付时,按月征收每月最后一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个人所得税的是1、财产租赁收入2、属于同一项目的连续收入的,以一个月以内收入为一次劳务报酬收入3、工资、工资收入。(三)按年计征个人所得税1、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2、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当实行按年计征时,纳税年度的最后一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个人所得税是否需要年报
1、个人所得税不是必须要按年申报的。如果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可以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如果取得经营所得的,可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预缴税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第十七条,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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