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未能履行构成违约。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到期未能履行的,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开发商未按约定交房需要承担责任吗
开发商未按约定交房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按实际判断,具体如下:
1、构成延迟交付的,开发商应当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如果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未能履行,买方可以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开发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退还房价、利息和损失;
3、如有不可抗力,开发商逾期交房不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属于逾期交房的情况!
一般只要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房,且由开发商自身原因导致的,都属于逾期交房。具体情况,以实际情形为准。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合同解除违约方如何承担责任
合同解除后违约方依据约定或者法定方式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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