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辆损失保险领域,“不计免赔”条款的实施意味着,当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无论投保人是否存在过失或疏忽,保险公司都将全额赔偿其应负责的赔偿金额,无需扣除任何免赔额。这对于投保人而言,无疑是极大程度地减轻了经济压力,特别是在一些较大型的车损保险事故中。例如,通常情况下,驾驶员应对自身过错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而这一部份费用就可能超出他们的承受范围。
然而,有了不计免赔险,驾驶员便可将这部分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从而进一步降低自身的经济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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