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和借条不一样,借款合同与借条的区别如下:
1、成立的方式不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借据,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
3、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借款是要偿还的,从理论上讲,任何借款文书都应有偿还时间。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对于证明是否还款有不同的作用。按照民间使用借据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据,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
一、钱还完了借条没有要回来该如何处理
1、先搜集还款的证据,比如如果是银行还款的,转账记录;现金的话,是否有收条或者是人证等。
2、找到对方进行协商,将清除钱是已经归还了,看看是否有误会等。
借条在写的时候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
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二、有借条一定能打官司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根据该规定,借条是作为借款事实存在的直接证据,可以证明数额较小的或者当事人没有异议的事实,如果当事人对借条所载的事实提出异议,此时的借条作为证据就会显得依据不够充足了。法庭会把举证责任分配到你身上,还需要你提供证据证明借款的方式:现金、银行转账或其他票据等等。
因此,实践中双方以数额较大的现金进行借贷时,出借人为了保存证据,让借款人在拿取现金时,用拍照或视频的方式保存证据。这种方式很有必要,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无法说清事实真相。银行转账或票据转帐是比较可靠的方式,随时可以查到交易记录。
当然,对于当事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借款诉讼,人民法院也要主动审查,防止虚假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要严查虚假诉讼。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最容易出现虚假诉讼以达到债务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目的。即使对方当事人对借款事实予以承认,法院仍应审慎。
《通知》强调在审理中要注重结合与借贷事实有关的证据,进行综合判断。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要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仅有借条很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因此,民间借款应尽量签订书面合同(或借据),合同(或借据)上应明确出借人身份证号、借款人身份证号、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借款利率、借款用途。如果借款合同对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在提供借款的同时,要注意证据的留存。另外,为了保证借款人到期能偿付借款,有必要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定的担保,具体可采用动产抵押或保证人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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