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结婚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登记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婚姻情况证明(通常由当事者单位或居委会出具),以及本人与对方并不互为直系血亲关系且三代以内无间接亲缘关系的相关文字声明。如果当事人曾有过婚史,则需携带离婚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及判决生效证明。
3.三张两寸免冠的半身彩色合照,要求是三个月内拍摄的照片。民政局内有照相机,可以在登记现场进行拍摄。
注意:关于结婚证上的照片尺寸,民政部门出台过明确的规定,底色必须为红色,长宽尺寸必须为6cm*4cm,不符合规定的照片是不能够使用的。
4.九元现金,作为结婚证的工本费
二、办理婚姻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三、婚姻登记不予办理的情况
1.非双方自愿的;
2.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3.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4.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是一个比较正式的仪式,一般情侣都要挑一个良辰吉日办理。这也就要求二人要提前了解民政局的上班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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