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内贸托运委托书
沿海内贸货物托运委托书
日期:
船名/航次:装货港:天津卸货港:黄-埔
托运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仓分公司联系人电话/地址:022-58986880收货人广州市**储运有限公司
合计:
总重:32960KG
装箱地点/联系人/电话:装箱时间:
备注:
1、托运人保证遵守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界限适用于《水陆集装箱货物运输规则》,《水陆货物运输规则》及运杂费的有关规定。
2、托运人签署本委托书时已视受托人为其代理人,并认可受托人提供的运单。
3、如集装箱内货物超重,造成货损、箱损等一切损失均由托运人承担。
4、危险品货物瞒报或申报不实,出现一切后果由托运人负责。
6、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在接受运单时一次全部付清。
7、本委托书经托运人盖章或签字后生效(书面接受或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8、托运人、受托人双方均应履行委托书中的约定内容。
传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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