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发布通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长期异地居住的参保城乡居民,到参保地县(市、区),市区和正定县也可到市本级的医疗审核科,办理备案手续后,就可以在备案地住院就医直接结算。此举意味着,如果需要使用医保,长期在石家庄以外的地区居住的参保人也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石家庄的医保只能在该市使用,而保定不属于石家庄市,如果您需要使用医保,则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长期异地居住的参保城乡居民,到参保地县(市、区),市区和正定县也可到市本级的医疗审核科,办理备案手续后,就可以在备案地住院就医直接结算。通知明确,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纳入异地就医(包括省内和跨省)直接结算范围。长期异地居住的参保城乡居民,随时到参保地县(市、区),市区和正定县也可到市本级的医疗审核科,办理备案手续后,就可以在备案地住院就医直接结算。
石家庄医保备案流程:异地就医更便捷
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险条例》的规定,参保人员跨市、县住院的,应当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证明等有关证件,到市、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同时,医保经办机构应当将参保人员的参保信息、住院信息、费用结算信息等资料留存备查,并定期汇总、上报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针对异地就医备案流程中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例如医疗机构未按规定进行备案、参保人员信息泄露等,河北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法进行查处,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医保经办机构也应当加强对参保人员的宣传和教育,让参保人员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参保人员的法律意识。
总之,在石家庄医保备案流程中,异地就医更加便捷,但也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加强监管和宣传,确保医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异地就医备案流程的便捷性得到了提升,但也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加强监管和宣传,确保医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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