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贵阳市政府
发布文号:筑府办发[2011]79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贵阳市推进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贵阳市推进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
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贵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要求,根据市创文指挥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筑创文指〔2011〕1号)精神,为确保我市创建文明城市有关工作的顺利推进,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贵阳市人民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组织、协调和督查实施等工作。
二、职责划分
市委宣传部:
1.负责全市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统筹协调工作,组织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的要求开展活动,做好对上级部门的协调工作;
2.指导各区、市、县宣传部门全面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创建工作;
3.组织指导新闻媒体搞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4.协助有关部门收集整理验收资料。
市物价局:
1.履行创建活动牵头部门的职责,组织、协调、落实市直相关部门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工作,负责资料收集上报;
2.负责巩固中宣部命名中华中路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的物价工作,规范经营户认真履行明码标价义务,不搞价外不合理收费、不虚构原价,不搞虚假让利,禁止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3.大力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整顿和规范贵阳市窗口行业和窗口地段价格秩序,畅通价格举报渠道,充分发挥价格监督检查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
市工商局:
1.规范市场主体资格,督促市场主体亮证照经营;
2.监督市场主体严把进货关,确保商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商品;
3.打击商标侵权行为,杜绝仿名牌等不法行为,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4.杜绝虚假违法广告,重点规范治理电视、网络购物广告和网上非法广告,强化媒体单位的广告发布审查责任,切断虚假违法广告的传播渠道,防止欺骗、误导消费者,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
市质监局:
1.配合组织协调和开展打击生产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加强重点行业和食品生产加工的打假工作;
2.督促市场主体规范使用符合《计量法》规定的标准量器和衡器,强化商品量的计量监督,抓好计量专项检查,确保市场公平交易。
市商务局:
1.负责综合规范市场主体服务行为,强化商贸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2.组织配合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家电、农资下乡市场等领域的监管工作;
3.巩固完善早餐示范店和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增强全社会的商业诚信意识,树立诚信经商的社会风尚。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食品、餐饮服务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食品、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达标验收工作,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市消费者协会:
1.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在大型超市、大型行业市场、示范街设置消费者投诉点、投诉箱,公布网络、电话,确保投诉举报畅通;
2.依法受理、调查和调解消费者投诉,对影响较大、侵权后果严重的行为向有关行政职能部门作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市城管局:
1.规范主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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