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桂林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审批办理的地点
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区全科无差别受理11-26号窗口。
二、桂林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审批的办理材料
1、县主管部门关于同意筹建小额贷款公司的请示
2、筹建申请书
3、发起人(出资人)协议书
4、筹建组成员名单
5、发起人(出资人)基本情况证明(1)--法人发起人(出资人)同意对小贷公司投资的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决议
6、发起人(出资人)基本情况证明(2)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7、发起人(出资人)基本情况证明(3)--法人发起人(出资人)纳税证明材料
8、发起人(出资人)基本情况证明(4.1)企业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发起人(出资人)基本情况证明(4.2)企业简介
10、发起人(出资人)基本情况证明(4.3)企业信用记录证明
11、发起人(出资人)基本情况证明(5.1)企业法定代表人简历
12、发起人(出资人)基本情况证明(5.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发起人(出资人)基本情况证明(5.3)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证明
14、发起人(出资人)基本情况证明(6.1)--自然人发起人个人简历
15、发起人(出资人)基本情况证明(6.2)--自然人发起人身份证复印件
16、发起人(出资人)基本情况证明(6.3)--自然人发起人信用记录证明
17、发起人基本情况证明(7)--自然人出资人出资能力证明材料
18、发起人(出资人)承诺书
19、主发起人关于5年内不转让所持股权的承诺书
20、主发起人关于小额贷款公司出现支付困难时,给予流动性支持的承诺书
21、主发起人设立的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与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实施风险隔离的措施及落实计划。
2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23、发起人(出资人)关联情况法律意见书
三、桂林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审批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向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经批准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自治区金融办是全区小额贷款公司的主管部门,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自治区工商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和广西银监局根据各自职责配合自治区金融办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成立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联合审批小组,由自治区金融办牵头,自治区工商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和广西银监局参加,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和业务范围进行审核批准。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