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故意杀人是没有未遂的,因为:
故意杀人犯罪的故意内容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在于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是不同的。
1、直接故意的认识因素是明知犯罪行为必然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意志因素是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在直接故意杀人案件中,对于没有造成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的这一情形,若是出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则构成犯罪未遂。
2、间接故意的认识因素是明知自已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意志因素是放任危害结果发生,即对结果听之任之,发生可以、不发生也可以的态度,也就是说间接故意没有明确的犯罪目的,这两种犯罪结果均在行为人的意志之中。
3、对于间接故意,若危害结果没有发生,就很难证实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也就难以成立间接故意杀人,危害结果的实际发生是成立间接故意的必要条件。没有危害结果的发生,就不会成立间接故意杀人,故间接故意杀人不存在犯罪未遂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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