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的受害人给付的医疗费赔偿金应当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进行计算。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1、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20年
2、60-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20-(实际年龄-60)]
3、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居纯收入)X5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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