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去世后有欠下债务的,由股东的个人财产承担债务,如果继承人继承了遗产的,由继承人以遗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如股东虚假出资导致公司实有资本虽然没有达到公司章程记载的数额但达到法定最低限额的,公司具备法人资格,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出资不足的股东应当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力地位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企业变更法人债务怎么办
公司所承担的债务并不会因为更改了法定代表人而发生改变。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可以独立的实行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所以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公司法人依然需要承担相应的债务。因此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债权人无需担心自己债权无法实现。根据《民法典》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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