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诈骗罪没参与分赃最轻处罚
时间:2023-06-22 22:24:57 49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团伙诈骗如果是共同犯罪,那么共同犯罪的所有人应当按照共同诈骗的数额进行处罚。但是如果是从犯的话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也就是说,最轻是可以免除相应的处罚的。

一、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处罚

1.

主犯。《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处罚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2.从犯。《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处罚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胁从犯。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处罚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

教唆犯。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处罚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诈骗罪从犯量刑标准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从犯刑事责任原则的具体适用中应注意以下两点:

(1)我国刑法对从犯采取必减主义。即对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不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对从犯予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应综合考察共同犯罪的性质、对犯罪结果作用的大小等方面的具体情形具体确定。

三、共同犯罪怎样认定从犯

1、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2、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在犯罪集团或者其他共同犯罪活动中,受他人的指使实施了某种犯罪行为,但没有达到罪恶重大和情节特别严重的程度。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全文85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共同犯罪 最新知识
针对团伙诈骗罪没参与分赃最轻处罚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团伙诈骗罪没参与分赃最轻处罚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