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日期交付房屋达三个月以上时,买方有权解除买卖合同,并依法追究开发商双倍偿还预定资金或支付房款利息的责任。在此方面,退房流程大致分为以下三个步骤:首先,买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正式告知开发商其退房意愿;其次,根据法律规定,如由于开发商的责任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履行,开发商需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然而,若因买方贷款申请未获得批准,或者双方对于付款方式存在分歧等非开发商因素导致退房,则开发商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最后,在收到买方退房通知后,开发商有义务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额退款手续,同时终止与买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在相关手续或文件尚未签署之前,开发商有责任代为支付买方每月应支付的本金及利息。若开发商未能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上述退款手续,从第十六天开始直至买方实际收到全部房款为止,开发商每日需向买方支付总房款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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