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受贿罪的惩罚幅度如何界定
时间:2023-11-30 10:47:44 35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单位受贿罪的惩罚幅度如何界定

单位受贿罪处罚标准的规定:对单位应当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手续费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单位受贿罪开庭到判刑要多久

单位受贿罪开庭一般在两个月内就可以宣判。《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单位受贿罪的构成要求是什么

单位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国有单位。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n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n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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