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彩礼纠纷的判决依据是司法解释中关于彩礼的规定。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一、彩礼是婚前给的,离婚后可以要回来吗
婚前给付的彩礼,如果有以下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二、结婚一年就离婚,要退彩礼吗
彩礼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礼金,指自古以来的一种习俗。民法典中并没有关于彩礼的明确规定。民法典第1042条“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规定,实质上禁止的是买卖婚姻或者以婚姻为借口索要“天价彩礼”的行为。
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条件: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三、结婚不满一年,离婚可以要回彩礼么
在已经登记结婚生活过的情况下一般不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彩礼一般都是婚前支付的,是属于女方或者女方父母的财产跟男方无关,只有在以下情形下才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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