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一方违约的,应当按照以下方法具体处理: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2、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3、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一、出租房屋漏雨是谁来赔偿
如果是由出租人未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义务造成的,出租房屋漏雨造成的损失,由出租人承担。如果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房屋,造成房屋损坏,从而漏雨造成的损失,则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二、租房期间电器坏了可以让谁修呢
租赁期间电器坏了谁修,按合同约定处理,具体如下:
1、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承担维修责任;
2、合同没有约定的,出租人应当承担维修责任;
3、电器因承租人过错损坏的,由承租人维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赁期限。租赁物因承租人的过错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三、房屋出租房东有什么责任呢
房屋出租房东有以下这些责任:
1、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2、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4、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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