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总会救助条件如下:
1、低保、低收入对象;
2、支出型贫困医疗救助对象;
3、长期在我市工作、生活,陷入困境自身无法克服的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口;
4、其他具有特殊困难的家庭和个人。
救助类别有重大疾病专项救助;危房改造专项救助;扶贫济困专项救助;助学专项救助;其他临时救助;微基金救助。
慈善总会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一、慈善总会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1、慈善总会属于全国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慈善总会即中华慈善总会,中华慈善总会是一个成立于1994年的慈善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备案注册,由热心慈善事业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志愿参加的全国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中国大陆已拥有375个会员单位。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工作。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四条
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依法开展慈善活动。
第六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慈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慈善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二、慈善组织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1、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
2、不以营利为目的;
3、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4、有组织章程;
5、有必要的财产;
6、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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