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土地征用?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法律行为,对依法被征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给予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目前,土地征用一般是指征用。二是村民的承包地能否由村委会无偿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需要使用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设立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批准建设乡镇企业和村民建房,或者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前款所称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公路、管道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实施规划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按照年度计划批准土地利用。在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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