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需要提供经济帮助的情况包括:一方因残疾或身患重大疾病导致没有其他生活来源,或由于客观原因失业且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或其他生活特别困难的情况。
离婚时需要提供经济帮助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
1.一方因残疾或身患重大疾病,导致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且没有其他生活来源;
2.一方由于客观原因失业,且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3.其他生活特别困难的情况。
哪 些 情 况 下 需 要 提 供 经 济 帮 助 ?
在某些情况下,为了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我国政府会提供经济帮助。这些情况主要包括:
1. 遭遇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生活困难;
2. 家庭成员因疾病、意外等原因导致生活严重困难;
3. 遭遇其他社会不幸或面临严重困境,如失业、失恋等;
4. 住房、教育、医疗等基本生活条件存在严重问题;
5. 遭受虐待、家庭暴力等严重侵害;
6. 遭受歧视、不公平对待,导致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根据《社会救助法》的规定,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当对遭遇上述困境的人群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这种帮助可以通过政府设立的救助基金、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等渠道实现。通过提供经济帮助,可以帮助这些人群摆脱生活困境,改善生活质量,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离婚时需要提供经济帮助的情况包括多种,如一方因残疾或身患重大疾病导致没有其他生活来源,或因失业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等。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当对这些人群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包括设立救助基金、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等渠道。通过提供经济帮助,可以帮助这些人群摆脱生活困境,改善生活质量,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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