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如果拘留满37天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或者不变更其他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那么就应当放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刑事拘留37天后会怎样?
刑事拘留37天后,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有:
1、逮捕,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经检察院批准逮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释放,针对的是无罪或证据不足的情形,即没有证据证实或证据不足以证实其所涉的罪行;
3、释放,同时处行政拘留(可以折抵,不需要再执行行政拘留),针对的是罪轻,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要追究行政责任;
4、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针对的是没有逮捕必要和证据不足,需要继续侦查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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