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透支信用卡后还不上是否构成犯罪
不一定构成犯罪。信用卡持卡人还不上欠款的,属于债务违约,一般只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例如支付逾期利息、产生不良征信记录等后果。
但涉及以下情形,就可能构成犯罪,要坐牢:
(1)信用卡诈骗罪
如果持卡人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达到5万以上,并且逾期不还的,就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就有可能要坐牢;
(2)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如果持卡人有能力还款,逾期不还款,经法院判决或者裁定后,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二、信用卡诈骗罪的定罪标准是怎样的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这里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的本金数额,不包括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归还或者支付的数额,应当认定为归还实际透支的本金。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在提起公诉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不起诉。但是,因信用卡诈骗受过二次以上处罚的除外。
三、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依据
(1)侵害他人财产权益:
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必须经过侵害他人财产权益的客观行为,例如,非法供应他人信用卡信息,私自复制他人信用卡,利用他人信用卡欺诈性使用,这些行为都可以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2)行为人有故意:
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必须经过行为人的故意,即行为人存在犯罪意图,例如,行为人知道自己的行为会给他人造成损失,却仍然选择犯罪,这种行为就可以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3)有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必须经过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例如,行为人利用他人信用卡消费,利用他人信用卡拿取贷款,利用他人信用卡以谋取经济利益,这种行为都可以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4)被害人的损失
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必须经过被害人的损失,例如,行为人利用他人信用卡消费,利用他人信用卡拿取贷款,给他人造成的损失,这种行为都可以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透支信用卡后还不上是否构成犯罪?单纯透支信用卡后,无法进行偿还的,其实不一定构成我们常说的信用卡诈骗罪。在认定构成该罪的时候,要求行为人具有故意,也就是有恶意透支的行为。若不具有的话,自然不能认定构成该罪。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n(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n(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n(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n(四)恶意透支的。\n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n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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