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婚约后一方反悔能要求返还彩礼。因为只是订婚,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赠送,以结婚为条件的,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才算履行了条件。而现在还未结婚,并不满足条件,当事人可以撤销赠与,要回彩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哪些情况能要求返还彩礼
以下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手续,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2、双方结婚后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3、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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