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有营业执照,但是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一、子公司和总公司一样是独立的法人吗
子公司和总公司一样是独立的法人。可以作为法人进行各种活动。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支机构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由总公司管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和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子公司有责任在子公司的责任范围内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二、分公司可以进行股权变更吗
分公司是不涉及股权变更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适格的民事权利主体,没有法人财产权,不是持有股权的适格主体,不能进行股权转让。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三、总公司债务分公司是否能承担连带责任
总公司债务分公司可承担连带责任。总公司和分公司有连带法律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从事民事活动,其行为的后果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财产属于总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经济上与总公司统一核算,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清偿;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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