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营业执照的是营业用房吗?不一定。
一般来讲,经营用房有以下几个认定标准:
(1)被拆迁房屋具有房屋所有权证;
(2)被拆迁房屋被认定为非住宅房屋;
(3)有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营业地点为被拆迁房屋;
(4)拆迁前被拆迁房屋实际用于生产经营;
(5)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出具纳税凭证。
居住用房与非居住用房是如何界定
1、原始设计为非居住房屋,延续至拆迁时仍作为非居住房屋使用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2、公房承租人与所有人签订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建立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3、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以及实际用作职工或者职工家庭居住使用的除外;
4、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用途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在2001年11月1日以前,已经以居住房屋作为营业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在2001年11月1日以后,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未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用途的,不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民用房是否可以办营业执照
如果产权性质是住宅不能办,如果是商住两用的是可以办的。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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