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育再婚不能隐瞒。因为男女双方在进行结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的婚姻状况进行审查,户籍登记部门也会及时对其婚姻状况和生育状况进行审查登记。因此,这些情况是无法隐瞒的。
一、男女登记结婚流程是什么样的
男女登记结婚流程如下:
1、申请。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登记。申请时,应持有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还应当持有离婚证。离婚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再婚登记;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如有不明之处,应向当事人询问。如有必要,可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当立即登记,发给结婚证;离婚的,应当注销离婚证。
二、夫妻双方复婚手续如何办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之后,男女双方又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即复婚),只要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办理一次结婚登记手续就行。复婚手续办理同结婚手续办理,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按照结婚申请的手续办理。对当事人双方的复婚申请进行审查,然后会注销双方的离婚证,办理结婚证。需要注意的是,手续办理过程中,男女双方应携带以下证件和证明:1、双方户口证明;2、双方居民身份证;3、双方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4、双方离婚证。
三、结婚证办理流程有哪些?
结婚登记的程序大致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步骤。
(1)、申请
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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