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后所建的房子,只要未经相关部门认定其为违章建筑,那么它就不属于违建。一般情况下,违章建筑是指在建设之前没有去申请或者是没有获得申请,还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就建成的建筑,或是临时性建筑固定成永久性建筑。
强拆违建有赔偿吗?
强拆违章建筑是不用赔偿的。违章建筑是不能获得补偿的。违章建筑是没有获得批准或超过批准期限所建筑的,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是不能进行补偿的。只有合法且在期限内是可以进行补偿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的话是没有补偿的,但是如果是违法强拆的话就必须要进行赔偿的。因为就算是拆迁违章建筑的话也是需要有关部门认定之后才可以拆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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