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房产过户手续一般如下:
1、继承人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办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继承人要到市公安局或区公安局办自己的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要带以上的材料及自己的身份证件、被继承人的房产证或使用其他形式的房产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交易办继承房产过户手续。
深圳夫妻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婚前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地产变更为双方(共同或按份)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婚后约定为一方所有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地产变更为双方(共同或按份)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地产变更为一方所有的;婚后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地产变更为另一方所有的,有关当事人需共同前往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婚后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地产变更为双方(共同或按份)共有的,有关当事人需共同前往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属变更登记情形的申请,办理时登记部门在产权系统核查该房产是否确属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有,如之前有协议约定为一方所有的,按转移登记办理。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转移登记申请表》或《变更登记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明、户口簿;
(三)房地产证;
(四)约定变更协议或赠与合同(赠与合同需经公证);
(五)税务部门出具相关税款免征的批复或完税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房地产抵押期间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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