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则主要指被征地农民所有的房屋、林木、固化的生产设施、水井以及其他附着于地表的各种附属设施,其补偿款一般按照评估价格来计算,直接支付给所有权人。至于评估,应由征地机关指定中立的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来进行,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评估。
(三)社会保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菏泽征地补偿价格该怎样实施
补偿方案主要包括房屋、温室大棚、乔木、果树、牡丹、青苗等23项补偿标准。对比旧补偿标准,在新标准中,房屋类拆迁补偿大约上调125%,温室大棚类上调185%,乔木类、果树类中的幼苗部分分别上调66%、83%,牡丹类上调100%,青苗类中的经济作物由原来拟定的1800元/亩调整为1500-3000元/亩,蔬菜类由原来拟定的2800元/亩调整为1500-3000元/亩。经过这次调整后,菏泽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平均比原补偿标准上调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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