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网络侵权的主体怎么确认
时间:2023-07-29 20:32:14 17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民法典规定网络侵权的主体一般是网络服务的提供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的存在却不删除链接,即使权利人没有发出删除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使反通知权时应以声明的方式进行,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接到网络用户提交的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后,将声明转发给权利人。

网络侵权责任怎么确认

网络侵权纠纷责任应当根据案件事实由侵权行为人进行承担,没有侵害事实的,则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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