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将房屋过户给自己的子女,产权证上只写明一个人的名字,视为对其个人的赠与,而不是对夫妻的共同赠与。
一、父母出资为新婚夫妻购买房屋的性质?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可按照法律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
4、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二、父母给已婚子女购买的房产怎么写?
可以双方签订一份赠与合同,写明该房屋是赠与孩子个人的。如果孩子是已婚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父母赠予已婚子女一方房产,如何确定
父母赠予已婚子女一方房产,可以这样确定:1、可以签订赠与协议,注明将房款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另一方无需签订即可;2、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如登记在双方名下,需要夫妻之前签订协议,否则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3、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视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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