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缴费窗口外等待缴费的市民
从7月1日起,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西安市民,除了住院、门诊看大病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外,到门诊看小病、常见病也可以享受统筹基金报销了。
日前,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将城镇居民医保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报销,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普通门诊费用,从7月1日起实行。
足额缴费即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据介绍,已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并足额缴费的居民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费用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参保个人不缴纳门诊统筹费用。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中列支,单独列账管理。
一年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实行确定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以上费用按比例支付以及最高支付限额控制的办法。
一个待遇享受期内(目前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为100元,参保居民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累计超出起付标准的部分由门诊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个人承担50%,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居民自行选定门诊协议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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