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男方不负责任的,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承担子女的相关抚养费用。女方未婚先孕男方有抚养责任,如果女方想打掉孩子,则男方承担女方的流产费用及其他费用。
一、未婚先孕男方不负责任怎么办
婚先孕男方不负责任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支付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二、女方未婚先孕男方有什么责任
女方未婚先孕男方有抚养责任,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法律责任。
女方未婚先孕,如果怀孕是自愿的,则男方首先不存在刑事责任方面的问题。女方可以考虑打掉孩子也可生下来,如果打掉孩子,则男方对女方的流产费用及其他费用如误工费、护理费用、营养费用、伙食补助费用等则有责任承担。如果女方生下孩子,则男方所承担的责任与婚生孩子是一样的,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权利是一样的,比如,抚养责任、教育责任、监护责任等等,男方如不履行可诉至法院。
三、未婚先孕男方争夺抚养权的条件
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6.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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