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事故中肇事方是全责,第一次手术费他出的,那么第二次手术还是找肇事方要钱。但肇事方又不给了,可以自己先拿钱把手术做了。等伤彻底治愈后,在和对方一块算总账,肇事方不配合的,或者不给钱的,可以到法院起诉他,法院会判决肇事方赔偿你所有的损失。
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车祸医疗费用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伤者的医疗费由事故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赔偿义务。如果肇事方是机动车,由肇事方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超出强险限额部分,由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如果纠纷尚未解决,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伤者的医疗费用的,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第十项交通费是指救治触电受害人实际必需的合理交通费用,包括必须转院治疗所必需的交通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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