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首例伪基站犯罪公诉案件在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被告人夏某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被告人夏某接受审判后说:没想到从市场上非法购买伪基站设备,帮商家发送广告短信会犯下这么重的罪行,真是后悔。
据悉,4月29日至30日,邵阳市无线电管理处根据运营商上报的情况,分别对出现疑似伪基站的洞口县、市区内西湖桥周围、红旗路、东风路进行排查,最终协助民警将正在发送伪基站信号的夏某抓获。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2月底,被告人夏某通过网络从广东佛山购买了一套伪基站设备。4月30日早上8时夏某驾驶面包车携带伪基站设备在邵阳市区红旗路、东风路等人员密集处用该设备为商家群发广告短信。到当日18时被告人夏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时,共造成59254人次通信中断。公安机关当场收缴伪基站主机、频点机、笔记本电脑等设备。法院认为,被告人夏某非法使用伪基站设备群发短信,干扰公共电信网络信号,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规定,大祥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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