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三年无事故证明的用途是:1、进行相应工作应聘或者租车等生产生活时可以起到证明作用;2、可以作为驾驶人考取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时的证明材料之一。办理三年无事故证明需由本人在当地交管部门领取“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表”,交管部门签署意见,交警支队事故科进行复审,查询驾驶人是否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审核合格加盖支队事故处理专用章,到住址所在地交警大队开具证明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
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四)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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