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伤情鉴定重伤有一级二级还有三级四级吗
交通事故的伤情鉴定没有区分一级二级还有三级四级。
二、交通事故重伤鉴定标准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1、肢体残废
是指由各种致伤因素致使肢体缺失或者肢体虽然完整但已丧失功能。
2、容貌毁损
毁人容貌是指毁损他人面容,致使容貌显著变形:丑陋或者功能障碍。
3、丧失听觉
(1)损伤后,一耳语音听力减退在91分贝以上。
(2)损伤后,两耳语音听力减退在60分贝以上。
4、丧失视觉
各种损伤致使视觉丧失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1)损伤后,一眼盲;
(2)损伤后,两眼低视力,其中一眼低视力为2级。
5、丧失其他器官功能
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是指丧失听觉、视觉之外的其他器官的功能或者功能严重碍障。条文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6、其他对于人体健康的重大损伤
其他对于人体健康的重大损伤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
(1)脑损伤;
(2)颈部损伤;
(3)胸部损伤;
(4)腹部损伤;
(5)骨盆部损伤;
(6)脊柱和脊髓损伤;
(7)其他损伤。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去哪里做
1、受害人方自行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根据以前案例经验,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的,对方有时不会认可,这是就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评定。所以,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要考虑对方能否接受。
2、申请人民法院委托评定。
受害人方可在起诉时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机构对伤残情况进行评定。对该评定结果,如无特殊情况,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法院在接受申请后一般先征求双方意见,如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选定评定机构的,则由该机构评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机构进行评定。
全文74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