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我国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他的实施在于防范犯罪嫌疑人进行进一步犯罪。至于刑事拘留是否严重的问题,具体需要从被拘留的原因和行为人的行为性质进行分析。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要承担法律责任,只是进行刑事拘留有利于案件的侦查和开展,将社会危险性降到最低,严重与否还要看公检法机关的认定。
刑事拘留在看守所最多多久
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不超过37天。
刑事拘留一般14天,特别情况下37天。
1、根据有关规定,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的嫌疑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一般按4日算)。
3、对于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4、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综上规定可知:
在一般情况下的拘留天数为第1项第2项第4项,即347=14天。
在特殊情况下的拘留天数分为两种:
1、案情简单:第1项第4项,37=10天。
2、案情复杂:第3项第4项,307=37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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