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按什么分级
时间:2024-01-05 15:00:28 46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治疗过程中未尽责任,导致患者身体或智力损害、病情加重或死亡,造成财产损失。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其中一级医疗事故为死亡或重度残疾,严重影响生活功能。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智力、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治疗时机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根据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或植物生存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其中,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为死亡,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植物人状态、极重度智能障碍、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四肢瘫,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等情形之一的。

医疗事故是指医务工作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违规行为或错误操作导致患者身体或智力损害、延误治疗时机,造成生命和财产的额外损失。根据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其中一级医疗事故为最严重,造成患者死亡或重度残疾。这些情况都是不可忽视的,需要我们加强医疗管理和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九条 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章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 第三十五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全文94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医疗事故等级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医疗事故按什么分级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医疗事故按什么分级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