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的情况说明
XX市国家税务局:
我单位(税号:),因为原因不慎将公司开给本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商品名称,金额元,税额元,合计金额元。
特此说明。
XX有限公司
年月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有关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