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中国着手对城镇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经过十多年的探索,于一九九七年正式确立了以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为特征的混合型养老保险模式,该模式中社会统筹部分为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20%,由企业缴费形成,个人账户部分为个人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十一,其中企业负担百分之三,个人负担百分之十。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1、企业职工。企业职工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主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筹集资金,采取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2、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的人员,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自由撰稿人、演员等自由职业者等等。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险费也由个人全部承担。3、事业单位职工。目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正在配套推行,事业单位实行单独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制度模式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样。4、公务员和参照相关法律规定管理的工作人员。目前,我国公务员和参照相关法律规定管理的工作人员实行退休养老,费用由国家负担,个人不缴费,养老金标准以个人工资为基数,按工龄长短计发。
二、个人养老保险比例是多少
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由个人和企业按照不同的比例进行承担。其中,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而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其中,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费用全部划入到个人账户中,而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会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入到基础养老金账户中。如果个人工资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可以按照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激进型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如果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的,是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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