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孩子是否可以跟妈妈改名字
离婚后孩子是可以跟妈妈改名字。但是必须要经过孩子爸爸的同意。未成年孩子改名字时,应由父母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成年的则需要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离婚子女改名字是否还能继承前夫的财产
离婚子女改名字还能继承前夫的财产,改名字并不影响子女与父母的关系,子女仍旧拥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虽然孩子改姓,但孩子与其生父的血缘关系并不因此消除,因此,孩子仍有继承权,孩子与他的爷爷奶奶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以更名为由,不让继承生父遗产的做法没有法律根据。
三、改名字都需要什么条件
1.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名字
(1)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2)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3)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4)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2.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当提供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给予更改。
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应当经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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